速达V70<进口订单>是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进口设备、原材料、商品的购销合同。
字段说明
单据编辑界面主要分为几个部分:货品明细、付款条件、运输保险、其它条款、联系信息以及除此之外的公共部分,以下分别予以说明。
公共
日期:提供日期选项,默认系统日期,可修改;
单号:默认当前期间最大订单号+1,允许修改,不可重复。
供应商:提供有权限的供应商及双重身份客户选项、以及合作伙伴选项;暂停使用的不在选项列示;
国别地区:默认已选供应商的国别地区,允许修改;
贸易方式:提供贸易方式资料选项;
价格术语:提供价格术语资料选项;
合同号:手工录入;
有效期:提供日期选项,不可小于订单日期;
币种:自动代入供应商的默认币种,允许修改;
汇率:由币种资料代入,允许修改,不可小于等于0;
保税监管类型:提供保税监管类型资料选项;
变更日期:单据未审核时为空,变更时自动记录系统日期,不可修改;
中止:勾选时单据不可再被下游单据引用,默认不打勾;订单已完成时,不可中止;
摘要:手工录入;
分支机构:提供有权限的分支机构选项;
部门:提供有权限的部门选项;
业务员:提供有权限的员工资料选项;
审核:由审核单据的操作员代入,不可修改;
制单:由新增单据的操作员代入,不可修改;
货品明细
序号:自动编排正整数,不可修改;
货品编号:由货品资料代入;
货品名称:提供有权限的货品资料选项,暂停使用的不显示;或由所引用的单据代入;
货品英文名称:由货品资料代入,不可修改;
规格:由货品资料代入,不可修改;
英文规格:由货品资料代入,不可修改;
单位:由所选货品的基本单位代入,或由所引用的单据代入,允许修改为该货品的其它单位;
数量:手工录入大于0数字;或由所引用的单据代入;
原始单价、折扣率、单价、金额:其计算关系;
交货日期:手工录入,不可小于订单日期;
原产地:提供国家地区选项;
引用单号:由引用的请购单或销售订单的单号代入,不可修改;
收货数量:由引用本单的进口单证累加回填,进口退货时冲减,不可修改;
中止:勾选时该明细不可被进口单据引用;
付款条件
预付款比例%:手工录入,大于等于0、小于等于100%;
预付金额:=订单金额×预付款比例%,允许修改,修改时反算预付款比例%;
预付期限:提供日期选项,不可小于订单日期;
信用证付款比例%:手工录入,大于等于0、小于等于100%;
信用证付款金额:=订单金额×信用证付款比例%,允许修改,修改时反算信用证付款比例%;
信用证期限:提供日期选项,不可小于订单日期;
其他方式付款比例%:手工录入,大于等于0、小于等于100%;
其他方式付款金额:=订单金额×其他方式付款比例%,允许修改,修改时反算其他方式付款比例%;
其他方式付款期限:提供日期选项,不可小于订单日期;
明佣比例%:手工录入,大于等于0、小于等于100%;
明佣金额:=订单金额×明佣比例%,允许修改,修改时反算明佣比例%;
暗佣比例%:手工录入,大于等于0、小于等于100%;
暗佣金额:=订单金额×暗佣比例%,允许修改,修改时反算暗佣比例%;
运输保险
运输方式:提供运输方式选项;
承运方:手工录入;
装运港:提供城市港口资料选项;
转运港:提供城市港口资料选项;
目的港:提供城市港口资料选项;
装运港、转运港、目的港不能重复;
装运期限:提供日期选项,不可小于订单日期,不可大于信用证期限;
溢短装范围%:手工录入,正负数均可;
保险险种:提供保险险种资料选项;
保险加成%:手工录入,大于等于0;
唛头:提供唛头资料选项,允许修改,也可直接录入;修改时不影响唛头资料;
其它条款
条款名称:提供订单条款资料选项,可修改或直接手工录入;
修改时不影响订单条款资料;
条款内容:由引用的订单条款代入,或手工录入;
联系信息
公司英文名称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公司英文地址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邮编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电话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传真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电子邮箱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联系人:由账套选项代入,可修改;
供应商英文名称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;
供应商英文地址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;
邮编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;
电话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;
传真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;
电子邮箱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;
联系人:由供应商资料代入,可修改。
【提示】
1. 货品明细为空时,单据不能保存;
2. 付款条件中,预付金额比例、信用证付款比例、其它付款比例至少一项非空,“预付金额比例+信用证付款比例+其它付款比例”必等于100%;
3. 所有货品明细的“收货数量≥数量”时,订单自动打上“完成”标记;
4. 单据明细中,引用单号非空时不可修改货品;
5. 有完成标记的单据不可中止,不可作废;
6. 单据审核后不可修改删除;
7. 变更货品明细时,如货品已有收货数量,则货品明细不可删除,否则,系统将提示:已有收货,不允许删除;
8. 变更货品明细时,不可修改货品名称,否则,系统将提示:已被引用,不允许删除;
9. 变更货品明细时,修改后数量不可小于收货数量,否则,系统将提示“变更后的数量不能小于已收货数量”。
10. 变更单据时没有被引用的货品明细可删除;
11. 单据保存后,可随时编辑附件;
12. 单据的“被引用过程”列示引用本单的后续单据,有权限时可穿透查看。